为认真做好2022年全市中招工作,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特制定以下六条红线:
一、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签约或承诺录取。
二、不得干扰或限制学生志愿填报,不得收集或掌控学生志愿填报密码,不得强制学生将某校作为唯一志愿或第一志愿填报。
三、任何初中学校不得对外设置任何招生障碍,集团内部不得封锁生源。
四、任何普高学校不得招收普高最低控制线以下的学生。
五、任何学校不得预收任何费用。民办普高自主招生与计划录取统一收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不得以发放高额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抢拉生源。
请各单位严格落实以上红线要求。市教育局组织招生专项督查,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如有学校违反上述规定,欢迎家长、考生拨打电话或者通过阳光服务平台举报: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1-84899756
基础教育处 0731-84899710
民办教育处 0731-84899715
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 0731-84899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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