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教育公平,必须持续推进高中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进一步完善科学有序、公正透明的工作运行机制。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其中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职成科备案。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和招生计划的落实,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二、科学统筹规划。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科学制订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总体规划。要健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鼓励和引导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各地要从生源实际出发,科学指定完善县域高中教育质量提升方案,保障优质学位需求供给。
三、统一招生平台。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要继续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各县(市)根据实际安排好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市区应届初三学生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全市中职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2日8:00-5月28日18:00。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基教、职成、民办等科(股)室要相互配合,特别是志愿填报和录取批次等关键环节,必须按照时间节点,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确保高中阶段招生井然有序。各初级中学要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在志愿填报前组织召开学生和家长会,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今年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让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家喻户晓。
四、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各地要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的有关政策规定,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民办普通高中应当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在符合招生政策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录取学生,不得录取分数低于生源地教育局规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严禁将录取分数与收费挂钩。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经申请同意后可由市教育局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但一律不得掐尖招生,且要纳入生源地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进行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普通高中可申请特长招生,招收具有体艺专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招生方案由主管教育局审核,招生对象为本校招生范围内且在当地参加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符合条件的学生。被普通高中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学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入学资格,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五、严明招生纪律。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律不能参与普通高中录取。严格执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六条禁令:严禁招生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招生学校向生源学校或教师支付招生费用,生源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替代学生填报志愿;严禁普通高中不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或与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开展联合办学,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举办普高班或擅自开办国控专业,以虚假注册、双重注册学籍等违法违规手段套取国家资助专项资金等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公民办学校的收费,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专户,收支明晰,并接受审计监督。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各类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监管与督查,重点督查学生志愿填报、招生宣传情况。重点查处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规违法招生行为,对违规学校视情节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招生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
纪检组0739-5603966,基教科0739-5603964,体卫艺科0739-5603946,民办科0739-5603952,计财科0739-5603950,职成科0739-5603945。
邵阳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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