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邵阳市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通知

新闻要闻 0 8929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教育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13号)、《邵阳市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邵人社发〔2022〕26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邵人社函〔2022〕3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市职改办指导下,由具有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评委会组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高级教师评审通过率控制在55%以内,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中级教师评审通过率控制在60%以内;评委会评议投票工作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以前。

一、评审导向

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主,树立基层中小学教师成长标杆,把教书育人作为教育人才评价的核心内容。克服唯学历、唯论文等倾向,评价侧重点放在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履行岗位职责上,以考核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以展现教师教育教学思想为目的,注重教师的专业性和引领性,注重教师的影响力和辐射作用。

二、评价标准

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参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湘职改办〔2019〕8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

1.岗位设置。各县市区按照《邵阳市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邵人社发〔2021〕26号)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基层中小学乡村教师岗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核准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申报范围:全市范围内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3.申报条件。申报人员必须符合《办法》和《邵阳市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学历、资历与教学工作量、年度考核、教师资格等基本条件要求。

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一般应为“合格”及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不作为推荐申报的限制性条件,在评审时由评委会评议,可在量化评审环节作为现实表现或工作业绩,赋予评价权重进行量化加减分,也可作为“一票否决”的评议内容。

事业单位人员受到行政处分记过或党纪处分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均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4.岗位职数及要求。根据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设岗学校、设岗数量及要求进行申报(见附件)。

5.申报材料要求。按照《邵阳市基层中小学职称评审材料》要求进行申报。

(二)资深乡村高级教师

1.申报范围。在乡村学校从教累计满30年的男教师、满25年的女教师,截止2022年12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教、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的乡村教师。

2.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符合《办法》中规定的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学历、资历与教学工作量(近5年教学工作量达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学校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3)、年度考核、教师资格等基本条件要求。

四、申报程序

(一)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对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2022年度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的岗位要求,按自愿原则向设岗学校的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对岗申报”(跨行政区域申报的,应当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并与设岗学校签订服务协议。申报人所在学校和设岗学校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加强沟通协调。申报人可自主选择参加全省统一或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其中一种类型的职称。

2.学校推荐。申报人所在学校按照规定要求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推荐委员会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70%),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真伪负责。并对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学历、资历、继续教育、奖项、业绩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县市区审核。设岗学校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申报人所在学校的推荐情况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形式审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时,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参评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的,视为放弃申报参评。

5.综合评审。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高级职称由邵阳市教育局职改办组建年度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邵阳县除外)。评审材料经市职改办和市教育局职改办复核合格后,递交至年度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高评会采取观看教学案例、现场答辩、分类评价、量化打分等方式进行综合计分(教学案例占20%,现场答辩占比30%,材料评审占比50%),按通过比例择优确定评审拟通过对象。

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一级职称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改办组建年度基层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委会评审。

6.公示确认

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的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先行提交备案,有异议者待处理结束后再另行备案。

评审工作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各级评委会组建单位按有关规定向市职改办报送备案材料。职称评审结果的确认文件和证书由评审机构颁发盖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备案后的公众证书查询验证和统一印制的证书。

(二)基层中小学资深乡村教师

符合申报资深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申报对象由所在学校出具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学工作量方面的结论,并由申报对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2022年度邵阳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实地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实地考核。

1.个人申报

符合参评条件的乡村教师自主申报,向学校(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作出真实性承诺。个人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不能申报参评资深乡村教师职称。

2.学校推荐

学校(单位)按照规定要求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委员会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70%。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考评人员材料认真审核,并对申报参评人员是否符合相关申报基本条件和材料真伪负责,同时在评审材料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拟推荐参评人员基本情况(学历、资历、乡村任教经历及年限、教学工作量、离退休时间等)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相关材料注明相关结果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3.县市区审核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学校申报参评资深乡村教师职称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参评人员基本情况(学历、资历、乡村任教经历及年限、教学工作量、退休时间等)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综合评审

基层中小学资深乡村高级教师职称评定在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时统筹评审,单列评价评审。基层中小学资深乡村教师职称,由邵阳市教育局职改办组建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邵阳县除外),评审不受通过比例和职数限制,依据综合评审最终结论确定拟通过对象。

5.公示确认

基层中小学资深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的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先行提交备案,有异议者待处理结束后再另行备案。职称评审结果的确认文件和证书由评审机构颁发盖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备案后的公众证书查询验证和统一印制的证书。

五、材料报送

1.申报人所有材料都应按要求填报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参评材料的有效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2年度基层中小学高(中)级教师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3.报送时间及地点:全市申报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28日;地点:邵阳市教师发展中心三楼。

4.缴费标准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级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部门沟通,组织实施好定向申报评审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预案,并深入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同时,合理做好基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设置,进一步畅通基层乡村教师职称评聘通道。

2.严格申报范围。各县市区应根据行政区划调整等情况,严格按乡村中小学清单目录申报基层中小学职称,防止评审范围扩大化。

3.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各级学校要规范推荐程序,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标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4.加强监督管理。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分级负责的要求做好评审工作。要畅通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做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好推荐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5.取得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由设岗学校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邵阳市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对岗位职责、服务期限、聘用考核办法制订具体的管理考核办法,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切实发挥正向激励导向作用。

6.取得基层中小学乡村资深高级教师资格的,在退休前,教学工作量应饱满。

七、联系方式

邵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邹跃方,电话:0739-5026032;邵阳市教育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姚朝霞,电话:0739-5603954;谢晓明,电话:0739-5603948。材料报送电子邮箱:3008647@qq.com。监督举报电话:0739-5603955

邵阳市教育局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9日


附件2.中小学资深高级教师相关表格

附件3.中小学岗位高级教师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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